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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内有关制度-请示报告制度
发布日期:2012-11-02 发布者:bevictor伟德 浏览量:412

党支部、党小组、党员应逐级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,必要时可越级请示报告。
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汇报的内容及方法见党员汇报制度。
党小组、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:
1.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、
指示的情况或遇到需要向上级党组织明确解释的问题;
2.落实改革措施、完成各项.工作任务、党支部建设情况、
群众和党员的思想动态及反映;
3.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、新情况;
4,工作总结、改进工作的措施、今后的工作计划和打算;
5.准备实施改革项目的设想及方案;
6.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专题情况;
7.其他需要请示报告的问题。
请示报告的要求:党小组、党支部应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一次,紧急情况应及时请示报告二,请示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,也可采取口头形式。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、请示问题应实事求是,避免报喜不报忧。